7月18日上午,笔者在赣州市民政局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获悉,《关于支持赣南等原中央苏区振兴发展的若干意见》实施7年来,赣州市民政局牢固树立“民政为民、民政爱民”工作理念,解放思想,开拓创新,全市社会保障体系不断完善,民政事业实现了振兴发展、跨越发展。
目前,赣州市建立起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员救助供养、临时救助的社会救助体系。《若干意见》出台以来,全市累计新增农村低保指导数11.4万余人,“两不愁”“三保障”得到有效落实,为全市兜底保障扶贫打下了坚实基础。截止今年6月底,全市有城乡低保对象36.3万人,发放低保金7.5亿元。城市和农村低保保障标准分别由当时的每人每月70元、70元提高到640元、385元,分别是当时的9.1倍、5.5倍,实现了动态管理、应保尽保。全市城乡特困人员2.83万人,其中城市特困人员0.13万人,供养标准为每人每月835元;农村特困人员2.7万人,分散和集中供养标准分别达到每人每月400元、505元。2008年建立临时救助制度,在全市范围扎实开展了“救急难”综合试点,累计实施“急难”救助52057人次,发放救助资金4430万元。
同时,赣州市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推动建立以居家为基础、社区为依托、机构为补充、医养相结合的多层次养老服务体系。深入开展全国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改革试点,争取试点资金3991万元, 2019年全市打造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站点200个,建设了章贡区三康庙、新港等一批示范养老站点,市级养老服务信息平台进入试运营阶段,在章贡区、大余县探索“时间银行”互助养老模式,养老服务智能化、信息化、社会化取得长足进步。
据了解,下一步,赣州市民政局将深入贯彻市委五届七次全会精神,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树立“民政为民、民政爱民”工作理念,全面履行民政工作最底线的民生保障、最基本的社会服务、最基础的社会治理和专项行政管理“三最一专”职责,不断提升民政工作的法治化、标准化、智能化、社会化、亲情化、专业化水平,努力打造革命老区民政事业高质量发展的“赣州样板”。(图文 罗孝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