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抚州头条客户端讯 通讯员艾振华报道:4月10日7时50分左右,邓某驾驶赣FQ***小车沿建昌北大道由南往北方向行驶,车辆行驶至南城县建昌北大道才子佳园路口路段时,与左侧左转弯万某英驾驶的抚州临时25***二轮电动车发生碰撞,造成万某菊受伤两车不同程度受损的交通事故。
事故现场(艾振华 摄)事故中,万某英在未确保安全的情况下左转弯与小车发生碰撞摔倒在地,幸运的是,万某英在驾驶电动车时戴了安全头盔,只是受了轻微的擦伤。
交警部门提醒,安全头盔是保命头盔,关键时刻能保一命,为了加强自身安全防护,摒弃不良交通陋习,请遵守交通法律法规,骑乘摩托车、电动车必须正确佩戴好安全头盔,才能最大限度保证自己的生命安全!戴好安全头盔,是对自己负责,也是对家人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