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加强电动自行车管理,维护道路交通秩序,预防、减少道路交通事故,保护人身安全,6月9日上午,抚州市人大常委会根据该市实际情况,召开了法制委会议,展开了关于抚州市电动自行车管理条例的讨论。
根据以往关于电动自行车管理条例草案修改情况讨论,本次会议对法规范围名称,关于电动自行车定义,整合电动自行车通行设施、停放充电设施的规划与建设等问题进行了修改。主要讨论了关于是否建立专门协调机制问题,跨省市异地上路重新登记问题,电动自行车上牌、补领或换领号牌是否收费,如何收费,驾驶人年龄等问题,着重讨论了废旧电动自行车及蓄电池环保处理等问题。会议通过了宣传教育方式、申请手续与登记条件、变更转移注销登记及补领换领牌证方法等条例。
目前,该草案还在进一步讨论中。(刘思芸 陈凤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