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陈辉、元春华、见习记者晏飘飘)5月28日,抚河流域环境资源法庭在南城县挂牌成立,这意味着江西第二大河流新添了一道法治“护栏”。省高级人民法院副院长胡淑珠,副市长、市公安局局长罗富杨出席并揭牌;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赖彩明主持揭牌仪式。
抚河流域环境资源法庭对涉抚河干流,即广昌、南丰、南城、金溪、临川五个县区的抚河水环境资源刑事、民事案件实行集中管辖。法庭设立后,将整合司法资源,统一裁判标准,着力推进水污染治理、水生态修复、保护水生生物多样性,加大对抚河生态环境资源的司法保护力度。在审判实践中,法庭将坚持恢复性生态司法理念,加强与相关部门沟通协作,加强对集中管辖机制、审判模式、裁判规则、损害鉴定、生态修复等方面的研究,构建环境资源纠纷多元共治体系,为全省生态环资审判提供抚州样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