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汪建兴、见习记者晏飘飘)5月21日,《抚州市电动自行车通行管理条例》立法专家论证会在市人大常委会二楼会议室召开,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宋东方出席会议。
据了解,为规范电动自行车的通行管理,进一步维护道路交通秩序,我市拟出台电动自行车通行管理条例。电动自行车通行管理及相关问题涉及面广,社会各界关注度高,与会专家围绕条例(草案修改稿)充分发表了意见,同时就电动自行车废弃蓄电池回收、物流外卖等企业电动自行车安全管理、非法拼装改装电动自行车的责任设置、是否强制性要求佩戴头盔、互联网租赁电动自行车经营企业责任、是否要求电动自行车投保第三责任险等问题进行了深入的交流研讨。
下一步,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将认真吸纳专家的合理意见和建议,继续对《抚州市电动自行车通行管理条例(草案修改稿)》进行修改完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