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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昌申请公积金租房提取更简便
中国江西网讯 全媒体记者李巧报道:8月6日,记者从南昌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获悉,自本月7日起,南昌公积金缴存职工在申请住房公积金租房提取时,不需再提供“无房产”证明材料。
为进一步深化住房城乡建设领域“放管服”改革,7月11日,江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宣布取消、调整13项证明事项,其中包括职工住房公积金贷款审批时,无须提供收入及未婚等事项证明。
南昌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相关负责人表示,为贯彻落实省住建厅“改进作风,减证便民,服务发展”改革要求,进一步简化办事环节、减少申报材料,切实方便广大公积金缴存职工,自即日起,有租住公共租赁住房需要的职工在办理住房公积金租房提取业务时,不需再提供无房产证明材料;今后此项证明将由管理中心通过与房产部门、不动产部门进行核验。
- 日期:2021-06-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