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本学期开始,兴国县要求8所县直小学新增课后兴趣班,收费标准为每学期500元。教育收费向来是家长关注的焦点,也是监管部门重点监管事项。然而,兴国县教育部门对新增的课后服务工作,既无任何意见征求稿,也无任何公示,更无政府审批程序,引来家长的不满和质疑。
(据9月16日《江西日报》)
记者在调查中发现,8所县直小学虽然都挂出了由县教体局统一制作的“兴国县小学收费公示牌”,但公示牌仅列出3项代收费项目,而包括新增的500元课后服务费(即课后兴趣班费)在内的十余项代收费项目并未列入其中。
教育收费本应公平、公开、公正,所有收费项目也应一一列出。然而,兴国县小学收费牌却只公示部分项目,其背后是在掩饰什么?那些未公示的项目收费又是否合规合理?当地教育部门理应给全体家长一个答案!
何为课后兴趣班?顾名思义,应是学生根据个人喜好,在课余时间选择的兴趣项目,包含体育、艺术、科普、拓展训练等。而兴国县教育部门既没公示兴趣班内容,也没有让家长和学生提前知晓并选择,就先行收费,这未免显得有些“猴急”。如果只是把所有报名的学生集中在一起上课,岂不是又成了变相的集体教学,这也与课后服务工作的初衷相违背。
就收费标准而言,8所县直小学,6200多名学生缴费报名,每人每学期500元,预收款总计达300多万元。这500元的收费标准是经过前期调研而定?还是谁拍脑袋的决定?这个价格是否符合当地的实际情况?300多万元的预收款是否设立账目明细?后续的监管又由谁来负责?在一切未知的情况下就让家长交钱,难免有乱收费之嫌。
课后服务工作,在一定程度上解决了家长接送的大问题,本是一件得民心的好事,但要把好事做好,还应充分了解家长学生的诉求,争取他们的认同和支持,并加强监督监管,方可稳定推进该项工作!(一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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