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分宜讯 (记者邹晓华 通讯员袁子禄) 近日,分宜县法院签发首份人身安全保护令。
7月,全身多处瘀青的兰某到分宜县法院控告其丈夫熊某对其实施家庭暴力,请求法院让熊某远离她和孩子。据兰某称,熊某脾气暴躁,经常对其拳打脚踢。兰某常年生活在恐惧之中,虽多次报警但未能阻止熊某的恶劣行径。考虑到还有3个年幼孩子需要抚养照顾,兰某并未起诉离婚,而是通过向法院申请人身保护令警示丈夫,希望丈夫能够改过自新,好好生活。
分宜县人民法院经审查,认定兰某多次遭受熊某实施的家庭暴力,兰某的申请符合人身安全保护令的法定条件。分宜县人民法院依照相关规定,裁定禁止熊某对兰某实施家庭暴力。保护令同时送达当地派出所、居委会和妇联,要求相关单位协助监管,并将熊某履行该保护令的情况及时告知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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