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官,你好,我是刘某的母亲,今天来替他缴纳罚金,希望法院解除他的限制高消费令……”近日,萍乡市湘东区法院执行局办公室出现了一位前来替儿子履行义务的母亲。
90后的刘某家住湘东某小区内,2018年4月,其先后3次在家中与他人一起吸食毒品,后被公安机关抓获。2018年8月15日,经法院审理判决,被告人李某犯容留他人吸毒罪,判处有期徒刑8个月,并处罚金3000元。刘某也早已服刑完出狱,但3000元的罚金迟迟未支付,后法院遂对其进行强制执行。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法官调查了解到刘某出狱后被送往戒毒所强制戒毒,后依法向被执行人刘某同住成年家属即刘某母亲康某送达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希望其督促刘某戒毒成功后尽快履行义务。
后通过网格查控系统和线下调查的方式均未查找到刘某有任何可供执行的财产,执行法官遂将其限制高消费。而刘母在得知儿子被“限高”后,担心其成功戒毒出来后,生活、工作各方面会受“限高令”的影响,于是带着3000元现金主动找到执行法官,代替儿子缴纳罚金。至此,该起由刑事罚金引起的执行案件成功执结。(湘东区法院 贺婷 张海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