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防控风险,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筑牢廉政“防火墙”,萍乡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实施三项举措抓好政府采购工作,确保政府采购依法依规有序进行,树立了良好的政府采购形象。
采购流程规范化,建立长效机制。针对不同采购方式分别制定了完整的操作规程,对超一万元以上的项目,由局长办公会集体讨论决定,部分十五万元以内的项目,采取三方公开竞价的方式确定施工单位,在如市行政中心及交流小区物业服务项目等超十五万元以上的项目上,则采取公开招标,形成依法、规范、高效的运作机制。
采购决策科学化,择优选取商家。坚持“同类产品比质量、同等质量比价格、同等价格比服务”的原则,采购大额物品时,直接找到一级供货商,减少中间环节,做到源头采购;采购小额物品时,首选电商,通过淘宝、天猫等平台进行采购,可查购买记录,方便快捷;经常性进行实地询价,了解各商家报价情况,定期进行价格跟踪监控,真正做到货比三家。
风险岗位廉能管理常态化,做到公开透明。坚决贯彻执行“三重一大”决策制度,遵守民主集中制原则,充分发挥集体领导的核心作用,凡是涉及重点项目采购、大额资金使用等重大议题,均提交局长办公会集体讨论研究,形成会议纪要,并邀请市纪委派驻纪检监察组全程参与监督。(萍乡市纪委市监委驻市政府办纪检监察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