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南昌讯 中国/江西头条客户端记者孙娟、李逊报道:记者获悉,经抚州市政府研究决定,
任命:
熊金华同志为抚州市公安局副局长;
胡海同志为抚州市公安局特巡警支队支队长(试用期一年);
周庆春同志为抚州市公安局刑事警察支队支队长;
刘龙飞同志为抚州市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总经理;
董蕾同志(女)为抚州市农业农村局副局长(挂职一年);
陈春明同志为抚州市民政局副局长(挂职一年);
陈灵燕同志(女)为抚州市民族宗教事务局副局长(挂职一年)。
免去:
钱平同志的抚州市医疗保险事业管理局局长职务;
孔思东同志的抚州市公安局特巡警支队支队长职务;
许小敏同志的抚州市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总经理职务;
金永毅同志的抚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副主任职务;
李明同志的抚州市粮食局副局长职务(挂职期满);
刘发明同志的抚州市科学技术局副局长职务(挂职期满)。
以上涉及机构改革单位职务调整的人员,其改革前的原任职务自然免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