讯(汤国平 曾奎 记者姚洁)记者从萍乡湘东区法院获悉,近日,湘东区法院在执行过程中首次尝试向外省乡镇发送司法建议书,并获得积极回应。
该院在执行申请执行人曾某良与被执行人易某珍等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的过程中,查明被执行人易某珍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并存在违反财产报告制度和躲避执行等违法行为,法院遂作出对被执行人易某珍作出罚款、司法拘留等决定。但由于被执行人易某珍户籍系湖南省醴陵,且其本人长期在外务工,执行干警多次跨省赴湘寻找却无果。经查,易某家人虽嘴上说没有履行能力,一边却盖起新房大兴装修。
针对该种状况,执行干警另辟蹊径,向被执行人居住地所属湖南省醴陵市李畋镇人民政府推送司法建议书,建议政府协助法院共同做好被执行人及其配偶、子女的诚信教育转化工作,并督促村委会发动村民向法院举报被执行人易某珍的下落和财产线索等。李畋镇人民政府在接到法院司法建议书后,当即表示会全力配合法院的工作。近日,该镇政府向法院反馈其已将该司法建议书转至村委会,并已约谈被执行人家属,其家属表示会积极主动筹款,争取尽快履行法定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