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3日晚,宜春市交警支队直属二大队西村中队在源仙台红绿灯附近路段开展酒后驾车专项整治行动。一辆小型轿车驶入交警临时检查点内,经吹气检测,驾驶员血液中酒精含量达99毫克,属于醉酒后驾驶机动车。
驾驶员张某被查后,连忙喊冤,据他讲述,当天他和几个朋友在他家附近的饭店吃饭,喝了不少的酒。酒足饭饱后,张某见几个朋友喝的比较多又开了车,就帮他们叫了代驾。而张某家离饭店路程较近也就1公里左右,张某不愿意浪费钱叫代驾,自己开车回家,结果遇到交警被查。他表示:自己只不过酒后驾车行驶一公里左右,而且所走的路段也不是什么大路,车流量也不多。他还认为自己有安全意识,酒后开车行驶得非常慢,应该从轻处理。但交警没有跟张某讨价还价。随后,张某被带至宜春浙赣友好医院进行抽血化验,血样送司法鉴定机构检验。
目前,该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宜春市交警支队直属二大队 京芳宜)
火币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