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宜春市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取得了非常明显的成效,市生态环境局连续三年被省生态环境厅评为目标管理考核先进单位,且连续2年为第一名。
污染防治攻坚战任务顺利完成
2020年全市排查整治各类问题1448个,整改完成率100%。全市63家省市重点企业完成VOCs整治,93家瓷土加工企业完成环境综合整治,418家餐饮经营单位按规定安装油烟净化器,299个工业窑炉完成技改任务,在全省率先实现“黑烟车和非道路移动机械禁止使用区划定和黑烟车抓拍系统建设”县市区全覆盖;县级以上水源地排查发现的62个问题和县级以下排查发现的200个问题全部整改到位。全面推广耶溪河试点工作经验,对辖区内重点河流沿岸纵深2公里范围内入河排污口进行查、测、溯,94个存在环境问题的入河排污口已全部整改到位;全面开展农村环境综合整治,10个县市区均编制完成农村生活污水县域专项规划,省定100个农村环境综合整治项目已全部建成投运。全省率先制定地下水污染防治方案,丰城市围里市场地下水修复项目和煤矿废弃矿井封井回填项目列入国家试点范围。完成101家涉危废企业现场检查。
环保基础设施不断完善
扩容提标4个工业园区污水处理厂,推进11个城市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工程,完成4个工业园区污染企业搬迁和卫生防护距离内的居民搬迁,7个规划建设的垃圾焚烧发电项目全部建成并网发电,同时对10个垃圾填埋场进行了封场改造。12个开发区已建配套污水管网760.5公里,1034家涉水企业(含生活污水)已全部纳管,纳管率100%。
生态环境监管效能持续提升
制定《宜春市环境监督执法正面清单》,纳入企业90家,对正面清单企业做到无事不扰。按照企业污染程度、行业类别、环境风险程度等实施分类管理,第一批分类监管名单共收录企业2315家。构建自动监测网络,完成14个长江经济带水质自动监测站建设,累计建成各类水质自动监测站151个、基本覆盖全市重点河流、主要流域支流、县级及以上饮用水水源地、工业园区雨水口。推进中心城区“一街一站”、工业园区和县(市、区)乡镇“一园(乡镇)一站”的空气质量自动监测站建设,全市已建成乡镇(街道)空气自动监测站91个。同时,充分利用在线监控、无人机、大数据分析等科技手段开展非现场检查,全市102家重点排污单位、124个监控点位全部实现数据传输。
生态示范创建位居前列
铜鼓县获批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县,奉新县获批省级“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实践创新基地,成功创建省级生态乡镇16个、省级生态村25个。全市已累计创建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县4个、国家“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实践创新基地1个、国家生态县3个、国家级生态乡(镇)42个,省级“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实践创新基地2个、省级生态县4个、省级生态乡(镇)125个,省级生态村134个,生态示范创建工作位居全省前列。(欧阳华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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