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宜春市交警支队直属二大队西村中队在袁州区S531省道进行联勤巡逻,在巡逻至西村镇蝉塘村路段时,一辆载有幼儿的校车引起了民警的注意,该校车在载有幼儿的情况并没有按要求开启灯光标志,并且车厢内所载人数疑似超员。于是,交警示意司机靠边停车接受检查。
经检查发现,这名驾驶员驾驶校车接送幼儿存在多项交通违法行为:原本核载15人的校车里竟挤了23人,驾驶员还不具备校车驾驶资格,并且穿着拖鞋开车。据驾驶员刘某交代,他是西村镇人,妻子为某幼儿园园长。因该幼儿园的校车司机本学期辞职不干了,一时之间又找不到新的校车司机,于是刘某便决定暂时由自己来驾驶校车。让刘某没想到的是,当天才刚刚出门,就被西村中队交警查获。
据该大队交警介绍,因刘某存在驾驶校车超员20%以上、驾驶机动车存在妨碍安全行车行为、驾驶校车护送幼儿途中未按规定开启校车灯光标志、未具备校车资格驾驶校车的四项交通违法行为,将被处以罚款5250元整、驾驶证记28分的处罚。
目前,车上幼儿已在民警的监督下安全转运,该校车已被依法暂扣,本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图文:宜春市交警支队直属二大队 京芳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