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我市高温熔融金属企业的特点,市、县两级安全生产监管部门组织专家加强对钢铁、有色和铝加工企业的监督检查,特别是对7家铝加工(深井铸造)企业进行了专门督查,拆除积水盘3个,限期设置高位应急水源2个,消除隐患问题23个。同时,对辖区内高温熔融金属企业按照“一地一册、一企一档、一隐患一对策”的要求建立监管台账,督促企业针对安全生产存在的突出问题开展自查自改,及时消除安全隐患。
专项整治中,市应急管理系统共派出检查人员349人次,检查高温熔融金属企业120家,专项整治覆盖率达100%,排查安全生产事故隐患753条,已督促完成整改427条,责令停产整顿企业1家,处罚企业4家,共罚款8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