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春头条客户端讯记者曾志翔报道:记者从宜春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获悉,宜春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次会议,于2020年4月28日决定任命:
龚法生为宜春市人民政府副市长。
免去:
李晓楚的宜春市人民政府秘书长职务。
龚法生简历
龚法生,男,1968年2月出生,汉族,江西宜丰人,1995年2月加入中国共产党,大学学历,工学学士。
2004年1月至2009年11月任江西省靖安县委常委、副县长;
2009年11月至2011年6月任江西省高安市委副书记;
2011年6月至2011年7月任袁州区委副书记、袁州区人民政府代区长;
2011年7月至2015年1月任袁州区委副书记、袁州区人民政府区长;
2015年1月至2015年2月任上高县委副书记、县人民政府代县长;
2015年2月至2016年7月任上高县委副书记、县人民政府县长;
2016年7月至2020年4月任上高县委书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