讯(记者 傅志刚)新余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贫困重度残疾人照护和托养工作,高位推动,确保工作顺利开展。12月11日,新余市民政局召开新闻发布会,市民政局二级调研员李文介绍该局在脱贫攻坚中做好贫困重度失能残疾人照护和托养工作的有关情况。
目前,全市符合照护和托养条件的对象总人数为279人,其中享受居家照护的有258人,综合托养机构托养的有21人,全年应发补助资金210.96万。
领导重视,强化沟通协调。新余市将重度失能残疾人照护和托养工作列为残疾人民生重点工作,分管市领导多次强调残疾人照护和托养工作的重要性,要求将工作尽快落到实处,切实保障好困难残疾人权益。该局也多次与相关职能部门召开工作推进会,协调具体扶持经费,特别是将市本级财政的出资比例由原来的2:8调整至现在的3:7分摊,减轻了县区财政的负担,为持续开展照护和托养工作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出台方案,建立长效机制。会同财政、人社、卫健、扶贫、残联及时出台了《新余市在脱贫攻坚中做好贫困重度失能残疾人照护和托养工作的实施办法(试行)》(余民字〔2020〕1号),建立了以民政牵头,相关部门协作,社会力量支持,残疾人及其家庭参与的工作机制,确保各项工作要求全面落实到位。
借助机构,全面摸底筛查。今年是新余市贫困重度失能残疾人照护和托养工作开展的第一年,在实际工作开展中遇到了残疾人员自理能力评估难、残疾人员身份认定难现象,该局积极委托第三方专业机构,对各县区初步筛查上报的567人进行自理能力评估及身份核实,最后确认全市有279名残疾人符合照护和托养要求。
精准施策,确保发放到位。按照实事求是、稳步推开的原则,在汇总各县区初步反馈的人员名单及征求各相关部门意见后,又出台了《新余市关于在脱贫攻坚做好贫困重度失能残疾人照护和托养工作的实施办法(试行)》的补充通知,将实施对象范围年龄要求做出进一步解释,要求年满16周岁建档立卡贫困人口或年满60周岁农村低保人员方可享受待遇,既根据地方经济发展情况同时又精准施策,保证应补尽补,不漏一人。目前,全市一县三区已将照护和托养补助资金全部发放到位。
多方筹措,保障资金来源。建立健全与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和保障标准相适应的资金保障机制,按照“渠道不乱、用途不变、各负其责、各记其功、形成合力”的原则,充分利用好民政部门的市级彩票公益金,残联组织的省级补助资金,并引入地方扶贫慈善基金。据统计,新余市符合照护和托养条件对象的补助资金全年应发210.96万,其中资金来源除残疾人两项补贴资金43.51万元外,分别由市民政、市残联、市扶贫办各扶持50万元,市财政分摊5.25万元,剩余所需资金全部由县区财政统一兜底。
下一步,该局将通过整合各项救助政策,建立健全重度残疾人照护和托养管理机制,做好沟通协调,注重工作实效,采集城镇中符合条件的重度失能残疾人数据,商相关职能部门,适时将其纳入照护和托养保障中,使更多的残疾群众及其家属受惠。
区块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