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南都市报讯 徐选、全媒体记者赵鸿宇报道:12月11日,记者获悉,为全面深化“放管服”改革,激发市场活力,江西省发展改革委对江西省政府定价经营服务性收费项目进行了清理规范。最新公布的《江西省政府定价经营服务性收费目录清单》规定,电动汽车充换电服务收费不得超过1.8元/千瓦时。
《目录清单》明确了高速公路清障救援服务费收费标准。例如拖车费方面,2吨以下(含)货车和7座以下(含)客车为160元(含10公里作业费),作业费10元/公里;经营性集中式充电设施服务费最高不超过1.2~1.8元/千瓦时(含电费),其中电动公交车(客车)最高不超过1.26元/千瓦时(含电费)。备受关注的停车费问题上,政府投资建设(设立)的停车场(库、泊位)收费1~10元/小时·车,每增加1小时加收1~5元。
江西省发展改革委还发通知明确取消部分经营服务性收费,例如取消有线数字电视基本收视维护费中的移机费、过户手续费、智能卡工本费。放开部分经营服务性收费,例如铁路专用线共用服务收费;民航机场旅客行李打包服务收费;普通公路清障救援服务收费、高速公路清障救援服务收费中的停车保管费、车辆抢修费、仓储费、搬运费、车辆租用费、放空费;居民供电服务收费;有线数字电视基本收视维护费中的装机工料费和机顶盒、智能卡价格,实行市场调节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