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0日晚,市城管局执法人员在夜间市容巡查时发现,凤凰大道某路段的人行道被占道摆放餐桌,且餐桌底下有大量的废弃纸巾、酒瓶,严重影响了行人通行,破坏了市容环境卫生。执法人员立即联系出店占道的店主陈某,当场下达了《责令停止违法(章)行为通知书》,责令陈某立即停止违法行为,并自行清理掉占道物品。陈某立即搬离了占道餐桌,并打扫干净了被污染的路面。
鉴于该行为已违反《上饶市城市管理条例》有关规定,城管执法人员按照法定程序向当事人送达了《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告知当事人拟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事实、理由及依据以及当事人依法享有的陈述、申辩权利。当事人自收到告知书后起3日内没有陈述和申辩,城管队员遂于4月29日,向陈某送达了《行政处罚决定书》,对陈某作出罚款2000元的行政处罚。陈某收到决定书后,认识到自己的行为违法,于限期内缴纳了罚款。
城管部门提醒,依据《上饶市城市管理条例》第39条和第73条有关规定,禁止临街搭建不符合城市容貌标准的移动式遮阳棚、遮雨棚等设施和超出门窗外墙经营、作业或者摆放、展示商品,违反规定的,将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城市管理主管部门责令其纠正违法行为、采取补救措施,并处5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在此也呼吁广大市民共同维护城市环境卫生。美食虽好,但也要做到规范就餐、文明就餐,自觉拒绝店外占道就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