玉山县以提高森林资源管护质量和水平为目标,全面停止天然林商业性采伐,开展天然林保护工作。目前,全县已完成天然林落界核定面积76000亩,其中集体和个人天然林74960亩,国有天然林1040亩。是赣东北生态屏障和重要水源地,也是信江上游水源涵养功能区的核心区,有林地面积154万亩,森林覆盖率67.3%。
在天然林保护工作中,加强组织领导、落实工程各级责任,整合公益林、天然林管理机构,组建天然林保护办公室,制定全县天然林保护工程实施方案和落界核定工作流程,并出台天然林资源保护管理办法,对全县各乡镇(街道)天然林管理原则、奖励机制、补偿标准做了明确规定。同时落实乡镇(街道)主体责任,县、乡、村、户层层签订责任状,年初与管护人员签订了天保工程目标管理责任书,将天然林保护工程各项指标列入各村、各护林员年度考核内容,明确工程管护任务、质量要求、奖惩办法等,为圆满完成工程建设奠定了组织基础,形成“层层有人管,事事有人抓、一级抓一级”的管理体系。
按照保护优先的原则,制定了《天然林资源管护实施办法》,完善了《天然林管护工作考核办法》以及《护林员管理制度》等规章制度,明确了乡(镇、街道)政府、村(居)委会、护林员的职责,实行各种制度和职责公布上墙,做到了责任明确,任务落实。尤其是在护林员队伍管理方面,坚持严格招聘,择优录用,坚持将经常性的监督检查与年度考核奖惩相结合,将管护质量与报酬挂钩,有效调动了护林员的工作积极性,增强了工作责任心,达到了以制度管人按制度办事的目的。护林员实行网格化管理,划定责任区域,明确工作职责,加强监督考核,消除管护育点。另外还借助招标平台,将天然林纳入保险范围,天然林参保率达100%。
在天然林管护中,为合理利用林地涵养水源,保持信江沿岸水土,玉山县将天然林保护和天然林资源消化纳入年度目标考核管理,禁止任何天然林采伐和从事可能导致天然林毁坏的活动。只允许在不破坏森林植被的原则下,可以在禁伐区和封山育林区从事林药、野生菌类、野生山菜与浆果等栽植,鼓励对国有林、人工林中划为防护林、特种用途林进行森林抚育,提升森林质量。鼓励植树造林、封山育林、不断扩大天然林资源面积,高度重视森林防火工作,落实了森林防火扑火队伍建设,加大了防火知识宣传力度,实行防火期间24小时带值班制度,制定了防火预案,落实了防火责任,实现了全年无重大森林火灾的目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