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议听取了市政府秘书长郑彦芳作的关于市政府机构改革内容的报告。汪东进指出,讨论决定重大事项是宪法和法律赋予人大的一项重要职权。市人大常委会会议听取市政府机构改革内容的报告,既是人大依法讨论决定重大事项的重要体现,也是市人民政府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市委“关于健全人大讨论决定重大事项制度、各级政府重大决策出台前向本级人大报告的意见”的重要举措。希望市政府按照中央和省委、市委的要求,紧盯时间节点,高质量完成政府机构改革工作。
会议表决通过了关于接受黄河同志辞去江西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职务请求的决定,须报省人大常委会予以备案、公告;补选了秦义为江西省十三届人大代表,选举结果须报省人大常委会予以确认。
市政府副市长邱木兴,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黄武,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黄严宏,市监察委员会负责人、市委编办主要负责人列席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