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昌新闻网讯 3月15日记者从政府部门了解到,近日我市启用了修订后的《南昌市突发重大动物疫情应急预案》(简称《预案》),将突发重大动物疫情划分为特别重大(Ⅰ级)、重大(Ⅱ级)、较大(Ⅲ级)和一般(Ⅳ级)四级。任何单位和个人发现患有突发重大动物疫情或疑似突发重大动物疫情的动物及产品,都应及时向当地兽医行政管理部门、动物卫生监督机构或者动物疫病预防控制机构报告。
《预案》提到,我市要建立突发重大动物疫情监测体系,开展突发重大动物疫情的日常监测。各级动物疫病预防控制机构作为突发重大动物疫情监测的专门机构,应根据当地实际,建立健全监测网络,划分监测区域,确定监测点,明确监测项目,购置完善必要的设备、设施,建立监测、风险分析与分级等制度。对早期发现的突发重大动物疫情隐患及时提出预防控制措施建议。同时,建立突发重大动物疫情监测协作制度,各级农业(畜牧兽医)部门会同卫生计生、出入境检验检疫、林业等部门,加强对饲养场、集贸市场、动物及其产品交易市场、加工仓储等场所的重大动物疫情监测工作。
根据预测分析结果,我市将按照重大动物疫情的发生、发展规律和特点,分析其危害程度、可能的发展趋势,及时作出相应级别的预警,依次用红色、橙色、黄色和蓝色表示特别严重(Ⅰ级)、严重(Ⅱ级)、较重(Ⅲ级)和一般(Ⅳ级)四个预警级别。
认定为疑似突发重大动物疫情的,应在2小时内将疫情逐级报至省动物疫病预防控制机构,同时报所在地人民政府兽医行政管理部门。认定为疑似重大动物疫情的,应立即按要求采集病料样品送省动物疫病预防控制机构实验室确诊,省动物疫病预防控制机构不能确诊的,送国家参考实验室确诊。
《预案》要求,各级人民政府加强对突发重大动物疫情防治知识的培训,提高应急工作的组织协调能力。各级兽医行政主管部门要对疫情处置预备队、动物疫病预防控制机构、动物卫生监督机构等工作人员定期进行专业知识和技能培训,提高应急处置能力。在没有发生突发重大动物疫情状态下,各级突发重大动物疫情应急指挥部要定期组织开展突发重大动物疫情应急处置演练,提升全市应急准备、响应及处置的能力。(全媒体记者 刘文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