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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安排专项资金5000万元支持镇村公交发展
南昌新闻网讯 4月8日,记者从江西省财政厅获悉,2018年省财政安排了交通运输发展专项资金5000万元,用于支持我省镇村公交发展。
经综合评价筛选,择优选定共青城市、永新县、新建区、广丰区、瑞昌市、浮梁县、婺源县、安远县为2018年江西省“四好农村路”(镇村公交)发展试点县(市、区)。项目的实施将持续提升城乡道路客运一体化发展水平,努力实现城乡道路客运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为农村居民提供安全、经济、便捷的出行服务。(全媒体记者 刘亨鑫)
- 日期:2019-04-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