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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昌县荣膺全国群众体育先进单位(图)
已为全民健身事业投入5000多万元,人均体育场地面积达2.53平米,远超全国均值
南昌县昌南体育中心
南昌新闻网讯 如今的南昌县,游泳馆、篮球场、足球场、青少年活动中心一应俱全。每当朝阳初升或者夜幕降临之时,占地1600亩的澄碧湖湿地公园便是一派热闹健身场景:太极拳、健身操、广场舞、剑术……十几支健身队伍载歌载舞。
8月26日,2013-2016年度全国群众体育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评选表彰大会在天津举行,南昌县荣膺全国群众体育先进单位,这是该县继2012年获“全民健身活动先进单位”称号之后,在全民体育事业上获得的又一国家级荣誉。
全民健身事业投入超5000万元
南昌县坚持将全民健身事业发展放在全县社会经济发展大局中,做到了全民健身事业发展的“七纳入”,即:纳入了每年的政府工作报告;纳入了县财政预算并随着经济增长而增长;纳入了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纳入了新农村建设标准;纳入了每年度的县民生工程之一;纳入了县城乡建设规划;纳入了争创全国县级文明城的内容。
每年南昌县财政拨出专款用于建设农民身边的体育设施、建设健身组织、开展体育活动。“每年县财政拿出不少于500万元投入全民健身事业,从2008年至今,已经投入5000多万元。”南昌县教体局副局长杜海云说。
投12亿构建“15分钟体育健身圈”
2011年,澄湖北苑广场项目正式启动后,这个面积达238亩的全民健身广场,如果用作商用,政府当时就可获得约6亿元的土地出让收益。在经过研究并征求群众意见后,南昌县决定建设绿地广场,让周边20万群众再添健身、娱乐的好阵地。
为了让象湖新城的居民享受到“15分钟体育健身圈”的福利,南昌县昌南体育中心选址象湖,投入12亿元建体育休闲公园,将一些大型体育场馆免费对外开放,并率先在全省探索中小学校体育场地免费向社会开放。
南昌县以构建城乡全民健身公共服务体系为突破口,将“南昌县农民体育工程”和“南昌县青少年阳光体育工程”列入全县每年的民生工程,采取分步实施、全覆盖推进的步骤。如今,健身器材铺到百姓家门口。人均体育场地面积2.53平米,远远超过全国人均值1.5平米。(胡雪萍 高林福 全媒体记者 黄之昊 成奔 )
- 日期:2019-01-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