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即日起“不系安全带”“超速”电警抓拍开罚
南昌新闻网讯 今年3月1日起,南昌交警首次启用电警抓拍装置,在枫生大道、九州高架桥等快速路抓拍不系安全带交通违法行为,并同时在红谷隧道等路段抓拍超速行为。3月8日,记者从南昌市公安交通管理局获悉,即日起,交警部门将对所有在抓拍不系安全带、超速路段有交通违法行为的车辆正式予以处罚。
此外,在城市快速路上如果副驾驶座位的乘车人未系安全带,交警也可以对其处以罚款10元的处罚。
电警抓拍新规实施第一周未处罚
3月1日,南昌交警启用电子警察对枫生北大道、枫生中大道、枫生南大道、金山大道、昌九大道(杨家湖收费站至永修交界处)、沿江南大道快速路(南昌大桥至生米大桥段)、九洲高架桥等7处路段抓拍“不系安全带”交通违法行为。
此外,南昌交警还同时对枫生北大道、枫生中大道、枫生南大道、金山大道、昌九大道(限速值为80公里/小时),红谷隧道(不含匝道,限速值为50公里/小时)等6处路段有超速违法行为的机动车辆利用电警进行抓拍。
据南昌市公安交管局相关负责人介绍,此次全市首次抓拍未按规定使用安全带和机动车违反限速规定等交通违法行为,交警部门给予了广大车主一个短暂的“适应期”。也就是说,新规实施后的第一周,南昌交警对被抓拍到的违法行为都以教育警示为主,虽然交警也会对被抓拍到的车主发送短信进行提醒,但未对其进行处罚。
快速路超速最高一次性扣光12分
据悉,根据《江西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相关规定,驾驶中型以上载客载货汽车、校车、危险物品运输车辆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上行驶超过规定时速20%以上或者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以外的道路上行驶超过规定时速50%以上,以及驾驶其他机动车行驶超过规定时速50%以上的,一次记12分。
驾驶中型以上载客载货汽车、校车、危险物品运输车辆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上行驶超过规定时速未达20%的;一次记6分。
“副驾驶”不系安全带照罚
“经过一周的测试,今天起,正式对不系安全带、超速违法行为进行处罚。”8日,南昌市公安交管局相关负责人表示,由于此次系南昌交警首次对上述两类交通违法行为进行抓拍,交警从人性化执法的角度出发,3月1日至7日所有被抓拍到不系安全带、超速的车主都只是收到了短信方式的警告提醒,没有受到处罚。经过7天适应期后,从8日零时起,南昌交警就正式对所有被电警抓拍到有违法行为的车主依法予以处罚了。
记者了解到,3月8日起,所有在被抓拍路段有不系安全带、超速违法的车主,在电警抓拍后,都会经审核后录入道路交通违法信息管理系统正式处罚。据悉,根据《江西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相关规定,在高速公路或者城市快速路上,机动车驾驶人“不按规定使用安全带的”,处100元罚款、一次记2分。
南昌交警提醒广大市民,根据相关交规,交警部门不仅可以对未系安全带的驾驶员进行处罚,而且凡是在副驾驶上不佩戴安全带的,也可以对乘车人处以罚款10元的处罚。(全媒体记者 刘文君)
- 日期:2018-05-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