讯 记者李运辉、见习记者刘瑞芬报道:1月31日上午,为提高南昌市老年人的优待水平,南昌市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召开2018年老龄民生工作新闻通气会。
记者从会上获悉,2018年1月起,南昌将提高高龄老人生活补贴发放标准:80周岁(含)至90周岁(不含)老人每人每月发放标准从80元提高到100元;90周岁(含)至100周岁(不含)老人每人每月发放标准从150元提高到200元;100周岁及以上的老人每人每月发放标准从500元提高到1000元。
2018年1月起提高南昌高龄老人生活补贴发放标准
据介绍,南昌市高龄补贴工作始于2012年9月,至今已有5年,发放资金近5.56亿元,前后惠及全市16万余位具有南昌市户籍且年满80周岁以上的高龄老人,有效改善了众多老人的基本生活,尤其是农村老人、低收入老人,让老年人切实共享南昌市经济社会改革发展成果。
今年1月,经市政府研究同意,自2018年1月起提高南昌高龄老人生活补贴发放标准。提高后标准为:80周岁(含)至90周岁(不含)老人每人每月发放标准从80元提高到100元;90周岁(含)至100周岁(不含)老人每人每月发放标准从150元提高到200元;100周岁及以上的老人每人每月发放标准从500元提高到1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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