讯 记者郑周贇报道:日前,南昌市住房保障房产管理局发布《关于进一步加强城区商品房屋租赁管理工作的通知》(简称《通知》),自2018年1月1日起,南昌全面实行商品房屋租赁属地管理,市民可根据商品房屋租赁信息服务和监管平台查询相关房屋信息,进行网上签约租赁合同及登记备案;南昌市房屋租赁管理服务中心还将定期发布的房屋租赁指导价格与房屋租赁信息,让租客远离“黑中介”,不再“挨宰”。
将定期发布房屋租赁指导价格
《通知》中明确,南昌市房屋租赁管理服务中心将负责对城区商品房屋租赁价格的调查统计,定期发布房屋租赁指导价格,并定期上报房屋租赁信息。
财经记者了解到,所谓指导价格,是指由政府价格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按照定价权限和范围规定基准价及其浮动幅度,指导房屋租赁价格的制定和收费标准。
[1] [2] 尾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