讯 全媒体记者廖济堂报道:1月4日,记者从南昌市教育局了解到,本月下旬,南昌将对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办园行为进行抽查,严重不达标的幼儿园将被取消普惠性民办幼儿园资格,所得相关奖补资金由县(区)予以退回。
记者注意到,根据省教育厅、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联合印发的《江西省普惠性民办幼儿园认定及扶持办法(试行)》,普惠性民办幼儿园是指由社会力量举办的具有办园资质、面向大众、办园规范、收费合理、质量较高的民办幼儿园。普惠性民办幼儿园每年认定一批,有效期为3年,实行政府指导性收费,在办学用地、税收优惠、费用减免、教师培训、职称评定、评先评优、幼儿资助等方面与公办幼儿园享受同等待遇。
根据南昌市教育局、财政局、物价局联合下发的《南昌市普惠性民办幼儿园认定和管理办法(试行)》,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可享受财政补助,但这类幼儿园保教费、住宿费实施最高限价管理。
根据最高收费限价,南昌城区A类普惠性民办幼儿园保教费为每生每月800元,县城A类普惠性民办幼儿园保教费为每生每月550元;城区B类普惠性民办幼儿园保教费为每生每月600元,县城B类普惠性民办幼儿园保教费为每生每月450元;城区C类普惠性民办幼儿园保教费为每生每月400元,县城C类普惠性民办幼儿园保教费为每生每月350元。此外,寄宿制普惠性民办幼儿园保教费在日托制幼儿园的基础上上浮30%。
此外,南昌还对在经县以上教育行政部门审批建立的普惠性幼儿园就读的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儿童给予每人每年1500元学前资助。
据介绍,南昌市教育局此次将抽查各县(区)普惠性民办幼儿园认定情况,并对照标准在各县(区)随机实地抽查3-6所普惠性民办幼儿园。抽查采取交叉检查方式,以查材料、看实地为主。南昌市教育局相关负责人表示,各县(区)要将2017年认定的普惠性民办幼儿园进行逐园归档,通过抽查,南昌将对严重不达标的幼儿园予以取消普惠性民办幼儿园资格,所得相关奖补资金由县(区)予以退回。(江南都市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