景德镇市十五届人大财政经济委员会
景德镇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审查了市财政局局长孙艳峰受市人民政府委托提交的《关于2019年全市和市级预算执行情况与2020年全市和市级预算草案的报告》和2020年市级预算草案。财政经济委员会在会前初审的基础上,结合大会期间代表们提出的意见,对预算报告和预算草案作了进一步审查。现将审查结果报告如下:
一、关于2019年全市财政预算和市本级、高新区、昌南新区预算执行情况的审查意见
2019年全市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全市财政总收入139.42亿元,完成预算的99.1%,比上年实际完成数增长5.3%。全市一般公共财政预算收入完成99.69亿元,完成预算的101.3%,比上年实际完成数增长10.9%。全市一般公共财政预算支出完成235.71亿元,完成调整预算的92.5%,比上年实际完成数增长15.3%。2019年全市政府性基金收入334.04亿元,同比增长165.3%;全市政府性基金支出326.82亿元,同比增长156.8%。2019年全市社会保险基金收入70.68亿元,支出73.88亿元。2019年全市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9.11亿元,执行数比预算数增加640.4%,支出9.11亿元,执行数比预算数增加640.4%。
2019年市本级预算执行情况:市本级完成财政总收入19.39亿元,完成预算的94%,比上年实际完成数下降0.8%。市本级完成一般公共财政预算收入37.53亿元,完成预算的106.7%,比上年实际完成数增长11.5%。市本级一般公共财政预算支出完成84.73亿元,完成预算的91%,比上年支出完成数增长20.7%。2019年市本级政府性基金收入255.77亿元,同比增长151.8%;市本级政府性基金支出249.23亿元,同比增长145.6%。2019年市本级社会保险基金收入28.12亿元,支出30.05亿元。2019年市本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3.63亿元,执行数比预算数增加214.1%,支出3.63亿元,执行数比预算数增加214.1%。
2019年高新区预算执行情况:高新区财政总收入15.92亿元,完成预算的100.01%,比上年增长6.01%。高新区完成一般公共财政预算收入6.91亿元,完成预算的100.1%,比上年增长5.1%;高新区完成一般公共财政预算支出9.3亿元,比上年增长13.4%。2019年高新区政府性基金收入7855万元,同比增长47.2%;高新区政府性基金支出1.65亿元,同比增长634.9%。
由于区划调整因素,从2019年11月份开始,原昌南拓展区和洪源镇域部分税收逐步划入新区征管。2019年昌南新区预算执行情况:昌南新区财政总收入4.37亿元,完成预算的114.6%,比上年增长25.4%;完成一般公共财政预算收入20.1亿元,比上年下降9.9%;完成一般公共财政预算支出4.36亿元,比上年增长39.6%。2019年昌南新区政府性基金收入11.67亿元,同比增长1681%;政府性基金支出10.8亿元,同比增长1535.4%。
财政经济委员会认为,2019年,市人民政府及其财政部门深入贯彻中央、省委和市委决策部署,认真落实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的各项决议,努力克服实施减税降费政策所面临的财政收支矛盾更加突出、防范地方债务风险任务更加艰巨等现实困难,着力开源节流,从严规范管理,高质量完成了市十五届人大四次会议批准的目标任务,财政收入量增质升,债务增量有效控制,财政改革持续深化,依法理财稳步推进,为促进全市经济转型发展和创新社会治理提供了坚实的财力保障。与此同时,财政管理和预算执行中还存在一些突出矛盾和问题,主要是:财政总量不大,持续增收面临较大压力,刚性支出增长较快,收支矛盾不断加剧;部分专项资金使用效益不高,绩效管理有待进一步提高;政府债务还本付息还存在一定压力等等。对此,必须高度重视,采取更加扎实有效的举措努力加以解决。
二、关于2020年全市和市级、高新区、昌南新区财政预算安排的审查意见
市人民政府提出的2020年全市财政预算安排:全市财政总收入安排145.7亿元,比上年执行数增长4.5%。其中一般公共财政预算收入103.7亿元,比上年执行数增长4%。全市一般公共财政预算收入加上省提前下达补助、税收返还、各项结算补助、上年结转、转贷资金等,减去上解支出等,2020年全市预测财力约为223.7亿元。2020年全市财政支出安排223.7亿元,预算收支平衡。2020年全市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安排150.08亿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安排127.94亿元。2020年全市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入安排34.8亿元,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支出安排32.15亿元。2020年全市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安排4.61亿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安排4.61亿元。
市人民政府提出的2020年市本级预算安排:市本级财政总收入安排20.3亿元,比上年执行数增长4.5%。其中一般公共财政预算收入39亿元,比上年执行数增长4%。市本级一般公共财政预算收入加上省提前下达补助、税收返还、各项结算补助、上年结转、转贷资金等,减去提前下达下级补助、上解支出、补助下级支出等,2020年市本级预算财力约为77.1亿元。2020年市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安排77.1亿元,预算收支平衡。2020年市本级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安排72.17亿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安排66.23亿元。2020年市本级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入安排10.25亿元,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支出安排9.7亿元。2020年市本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安排1.52亿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安排1.52亿元。
2020年高新区财政预算安排:高新区财政总收入安排16.64亿元,比上年执行数增长4.5%。其中一般公共财政预算收入7.18亿元,比上年执行数增长4%。高新区一般公共财政预算收入加上上级提前下达补助、税收返还、各项结算补助等,减去提前下达下级补助、上解支出、补助下级支出等,2020年高新区预算财力约为8.58亿元。2020年高新区一般公共财政预算支出安排8.58亿元,预算收支平衡。2020年高新区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安排1.36亿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安排4.12亿元。2019年高新区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安排882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安排882万元。
2020年昌南新区财政预算安排:昌南新区财政总收入安排10.03亿元,比上年执行数增长129.5%(主要考虑原昌南拓展区和“一镇三村”税收征管体制调整以及新区产业提质增效发展因素)。其中一般公共财政预算收入4.24亿元,比上年执行数增长111%。昌南新区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加上上级提前下达补助、税收返还、各项结算补助等,减去上解支出等,2020年昌南新区预测收入约为5.21亿元。2020年昌南新区一般公共财政预算支出安排5.21亿元,预算收支平衡。2020年昌南新区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安排6.1亿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安排6.89亿元。
财政经济委员会认为,2020年预算草案指导思想明确,贯彻了中央、省、市有关精神,符合《预算法》规定。收入预算综合考虑了宏观经济形势、税源结构变化、减税降费政策等因素,体现了稳中求进的总基调;支出安排符合国家政策要求、重大战略实施和景德镇经济社会发展实际,体现了“三个五”战略行动和“六稳”“六保”工作的总体要求和以收定支的原则。预算报告任务目标清晰,节支措施具体,体现了量力而行、尽力而为的基本思路。预算草案收支平衡,总体上是可行的。建议本次会议批准《关于2019年全市和市级财政预算执行情况与2020年全市和市级财政预算草案的报告》,批准市人民政府提出的2020年市级预算草案,批准市交通局等87个部门2020年的部门预算,批准高新区和昌南新区2020年预算。
三、2020年,是“十三五”规划收官之年,也是财政面临困难较多、收支平衡压力持续增大的一年。做好今年各项财政工作,圆满完成全年预算任务、确保财政平稳有序运行,意义重大。财政经济委员会赞同预算报告中提出的各项工作措施,同时,根据代表们的审查意见,提出如下建议:
(一)用好财政政策,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按照“一手抓疫情防控、一手抓经济发展”的要求,在支持常态化疫情防控中,全面推动经济社会秩序尽快恢复正常。一要加大财政资金投入力度,全力保障疫情防控各项开支需要;二要落实落细各项减税降费政策措施,纾解企业经营发展面临的困难;三要努力争取、用准用好新增地方政府专项债券和抗疫特别国债,扩大有效投资和消费需求,适度增加公共消费,强化财政在国家治理中的基础和重要支柱作用,对国民经济的支持支撑作用;四要用好国家试验区各项政策红利,培育壮大新的增长点增长极,维护社会稳定大局,推动经济高质量跨越式发展。
(二)强化刚性约束,调整优化支出结构。要坚持“先预算后支出、无预算不支出”的法定原则,全面加强预算管理。支出预算安排要严格落实中央重大方针政策和省委、市委决策部署,优先保障中央和省委省政府有明确考核要求,事关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重大政策和重点民生实事项目。要完善支出决策机制,新增财政支出要充分进行财力论证和前期测算,合理确定保障范围和标准。牢固树立过“紧日子”的思想,坚决按要求压减一般性支出,严格规范部门经费管理,全面清理不合理开支,从严从紧安排“三公”经费预算。要优化财政支出次序,合理测算财力,精准吃透政策,牢牢守住“保基本民生、保工资、保运转”底线、国库库款安全底线和财政运行风险底线。
(三)突出绩效管理,促进资金提质增效。要坚持把绩效管理作为预算管理的核心环节,作为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的重要抓手。研究建立定量和定性相结合的绩效管理指标体系,制定财政政策、专项支出、政府投资项目等绩效评价操作规程,出台预算绩效评价结果应用办法。坚持把绩效目标设置作为预算安排的前置条件,未按要求设置绩效目标或者审核未通过的项目,不得安排预算。要建立健全绩效评价结果与预算安排、政策调整挂钩机制,绩效好的政策和项目优先保障,绩效一般的督促整改,低效无效的削减取消,从源头解决部分预算单位“盲目要钱、随意花钱”的问题。2020年要对政府投资项目开展事前绩效评估试点。
(四)统筹推进改革,提升财政治理效能。要改进预算编制,完善预算标准体系和项目库建设,优化整合项目支出,减少交叉重叠。严格落实市委关于市政府向市人大常委会报告国有资产管理情况意见的有关要求,2020年要加强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促进资产保值增值,做好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情况专项报告工作。加快综合财务报告和中长期财政规划编制工作,全面盘点政府各项资产负债。加快智慧财政建设,探索建立财政信息管理一体化平台,积极推进预算联网监督工作,完善基础数据,确保数据全面真实可靠。要完善预决算报告和预决算草案编报工作,探索以电子化方式提供预算文件。要加强政府债务风险防控,妥善化解隐性债务存量,坚决守住不发生区域性风险的底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