讯(记者 黄益华)近日,景德镇市纪委市监委向社会通报3起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典型案例,具体如下:
1.乐平市塔前镇上徐村村委委员黄和平挪用代收新农保资金问题。2013年至2015年,黄和平代收代缴里冲村小组新农保资金工作期间,利用新农保管理存在的漏洞,没有将向农户收取的新农保资金25400元上缴入农户个人账户,造成农户没有得到国家补助资金共计7620元。黄和平将该25400元资金挪用于家庭开支,直到2018年4月份、5月份才将这些钱分两次打入农户新农保个人账户。2019年11月,黄和平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2.浮梁县兴田乡城门村党支部书记姚秋产对扶贫资金公开不力问题。2019年12月,兴田乡纪委在督查中发现城门村扶贫项目管理不规范,其中,2019年有3个项目的扶贫资金使用情况未进行公示公告。姚秋产作为村支部书记,对此负有领导责任。2019年12月,姚秋产受到到诫勉谈话处理。
3.昌江区丽阳镇乡建办主任程裕平落实扶贫政策不力问题。2019年11月,省级脱贫攻坚暗访督导组发现,丽阳镇乡建办为各村发放危房改造政府援建标识牌时,既没有对领取的援建标识牌数量进行确认,也没有对标识牌的悬挂情况进行检查。程裕平作为乡建办负责人,对自己本职工作底数不清,工作作风不实,造成不良影响。2019年12月,程裕平受到诫勉谈话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