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29日,吉安市妇女联合会召开新闻发布会,对吉安市深化全市基层妇联改革,全面推进村妇女小组长配备工作等情况进行了介绍。
为贯彻落实省妇联关于村妇女小组长配备工作的系列指示精神,2019年6月,吉安市妇联派出4个调研组,分赴13个县(市、区)开展了村妇女小组长配备推进工作调研,并迅速形成了调研报告。通过多方努力,截止2019年12月初,全市率先圆满完成村妇女小组长配备工作,选举产生村妇女小组长26020人,配备率达100%。当前,全市试点县——吉安县已下文批复村妇女小组长工资待遇,将其工资待遇标准定为600元/年,其余各县(市、区)未落实工资待遇。
为进一步发挥好村妇女小组长的作用,根据省妇联相关文件要求,吉安市妇联还结合吉安市实际,形成了《深化全市基层妇联改革 全面推进村妇女小组长配备工作方案》,进一步明确了指导思想、工作内容、具体步骤等。
《方案》要求,各县(市、区)妇联结合各地实际合理布局,制定切实可行、可操作性强的配备工作方案,明确推进步骤、时间节点、责任分工,有序有力有效推动配备工作;以村民小组为单位,原则上依据村小组长配备人数选配。对任职条件、人选来源、产生方式、任期时间都作了详细的规范说明,真正让得到当地群众公认,有一定的组织能力,热心服务妇女儿童的妇女群众当选;村妇女小组长在村党组织的领导、村妇联的业务指导下开展工作,主要职责为宣传政策路线、搜集社情民意、传播文明新风、调解矛盾纠纷、带领妇女致富、服务困难群体,引导妇女群众成为助力乡村振兴的主力军;各地要建立健全考核管理机制,帮助村妇女小组长提升履职能力,完成工作任务,主要包括工作交流机制、教育培训机制、待遇保障机制、政治激励机制。
据悉,目前,市妇联已全面完成了配备工作的县(市、区)人员、经费落实,重点争取列入各地常委会议议题并出台方案及经费保障措施。2020年6月至8月,市妇联将按照一月一调度工作机制,全面摸排、掌握、调度各县(市、区)落实情况,协调解决推进过程中的突出问题。2020年9月,市妇联将分片深入各县(市、区),围绕配备工作实际落实、妇女小组长作用发挥、待遇保障落实等情况进行调研督查,全面了解广大干部群众对当地村妇女小组长工作开展情况的反响、评价,总结经验做法,确保工作取得实效。(周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