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6日上午,吉安市城市管理局召开新闻发布会,对5月13日出台的《吉安市全面开展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实施方案》有关内容进行解读。
据了解,《吉安市全面开展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实施方案》主要分为工作目标、分类内容、保障措施三个方面,按照“政府推动、全民参与;属地管理、部门协同;因地制宜、循序渐进;完善机制、创新发展”的思路进行总体设计,涵盖了生活垃圾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分类处理以及设施建设、站点布局、监督管理、宣传引导等从源头投放到后端处置等工作要求。
在分类投放方面,主要是明确了生活垃圾分类标准,将生活垃圾分为四大类(可回收物、厨余垃圾、有害垃圾、其他垃圾),并根据不同区域随机调整分类方式,指导群众进行分类投放;积极探索“垃圾不落地”模式,实行定时定点投放,明确投放责任和管理队伍,组织业务培训,确保垃圾分类工作有人抓、有人管。
在分类收集方面,统一垃圾分类设施设备设置规范,明确标志标识;探索建立“不分类、不收运”制度和“撤桶入户”、上门收集模式,提高市民分类意识;鼓励各地采取垃圾分类积分兑换、现金奖励等激励方式开展垃圾分类,提升市民参与垃圾分类的积极性。
在分类运输方面,主要是按照资源再利用的原则,改造购置一批满足分类清运要求、密闭性好的运输车辆,完善运输方式,避免混收混运;强化运输监管,统筹安排运输线路、时段和作业要求,新建、改建一批符合垃圾分类的中转站点,提高运输效率和管理水平。
在分类处置方面,明确了四类生活垃圾的处理去向和方式以及加快建设与生活垃圾分类相匹配的分类处理系统,解决生活垃圾终端处置能力不足的问题。力争年底前永丰、安福、遂川、永新县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以及市中心城区余料余土回填基地建成并投入运行。
生活垃圾分类是城乡管理和环境保护的重要内容,是城市文明程度的重要标志,关系群众切身利益。今年吉安市生活垃圾分类重点任务是市中心城区、省生态文明示范县(市)、吉安县公共机构全覆盖,其他县从机关、企事业单位、中小学校、住宅小区各选取至少1个示范点开展生活垃圾分类工作,以点带面,逐步推行,到2025年全市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实现基本覆盖。(王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