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2日,吉安市启动城市建设和建筑施工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目前进入“排查整治”阶段,年底前,市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将全面排查、整治城市建设和建筑施工领域安全生产风险隐患,不断筑牢安全生产防线。
为深入推进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吉安市制定相关方案,确定了城市建设、建筑施工两个领域专项整治三年行动问题清单、任务清单和责任清单,明确了整治目标、任务、步骤和要求。
工作中,市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将紧扣疫情防控及汛期监管重点推进工作,切实加强安全监管,督促企业严格落实安全保障技术措施,做好汛期防范工作,督促企业成立防汛机构、建立并落实防汛安全责任、制定汛期安全生产措施和相关制度等。抓好建筑行业安全整治,严厉打击非法转包、违法分包和挂靠、无证上岗等问题;加大“危大工程”、特种设备安装、立面改造、城市地下综合管廊等施工风险较大工程的安全整治;治理高处坠落防范措施不到位问题。重点抓好城市道路桥梁、地下综合管廊、城市供气、城市供排水及防涝、三线交越挂搭整治等10项城市运行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尤其是打击燃气经营和使用违法违规行为、市政设施安全、群聚群租房专项整治、管廊管线及三线交越整治等重点任务。
同时,严肃问效问责,市住建部门将综合运用通报、警示、曝光等有效措施,加强督促检查,并将专项整治情况纳入安全生产检查内容。加大安全事故处罚力度,根据“四个一律,五个一批”要求,依法依规限制、暂扣、吊销事故责任人员和责任企业相关资质,以严肃的追责问责倒逼责任落实。加大对专项整治不力和事故多发的县(市、区)相关主管部门督查督办和约谈力度,对安全隐患排查整治不力、安全措施走过场的施工企业,予以全市通报并停工整改。(记者白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