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遂川一位路人过人行道,走到一半又突然折返,这种不计后果的举动则让后方的电动车驾驶员措手不及,造成事故。
3月28日16时30分许,遂川县公安局交警大队接到报警称:在105国道遂川中学新校门人行道路段发生一起交通事故,有行人被车撞伤。经过调取该路段的监控画面,民警看清了画面的全过程。画面显示,这位行人在人行道过马路过程中,走了一半,不知道什么原因,突然折返往回跑,而就在她途中折返的过程中,电动二轮车驾驶员邓某直行过来,由于车速较快,双方避让不急,发生了碰撞事故,导致了行人受伤的交通事故。
造成此次事故原因一方面是电动车驾驶员经人行横道时,没有减速行驶,特别是遇行人正在通过人行横道,没有停车让行;另一方面也是因为行人在人行横道上行走未观察路面车辆情况忽然折返,双方都有责任。
经过确认后,民警最终依法判定二轮车电动司机邓某因未确保安全车速,撞伤人行道上的行人林某,依法认定负事故主要责任,而行人林某因忽然右转身折返,负次事故次要责任。事故双方都表示认可。
在此也提醒市民过人行道时一定要认真观察周边情况,驾驶员过通过人行道时要注意车速、及时停车让行,遵守交通法规。(遂川交警大队 肖遂冬 郭冬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