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落实省、市关于疫情防控的决策部署,保障失业人员的基本生活,助力全市企业积极应对疫情,吉安市就业部门积极推行业务延期办、“不见面”办。
在疫情防控期间,失业人员未及时办理失业保险金申领手续的,可在疫情解除后3个月内补办,经审核后,自审核次月起补发逾期期间应发放的失业保险金,同时补缴逾期期间应代缴的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费。受疫情影响,企业未及时办理失业保险参保职工新增、减少手续的,可待疫情解除后补办;未及时缴纳失业保险费,疫情解除后补缴的,逾期期间免收滞纳金和利息。取得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企业参保职工申请技能提升补贴,如证书在2020年3月底达到一年期限的,一律延长到疫情解除之后3个月内申请。
“不见面”办,即失业人员足不出户即可申领失业金。据悉,只要缴纳失业保险费累计满一年、非因本人意愿离职且有求职需求,可在江西省失业保险服务e平台上提交失业保险金申请材料,审核通过后失业人员可先暂缓签订承诺书,失业保险金仍将按时发放到位。用人单位可通过江西省社会保险线上服务大厅办理失业保险参保职工新增、减少等业务。
下一步,吉安市就业部门将进一步鼓励受疫情影响企业与职工协商采取调整薪酬(生活费)、轮岗轮休、缩短工时、待岗等方式稳定工作岗位。对不裁员或少裁员、稳定职工队伍的企业通过失业保险基金拨付稳岗返还。(袁定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