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安讯(记者彭南)记者获悉,根据江西省发改委、省国防科工办、省财政厅《关于全省各设区市购买通用航空公共服务的暂行办法》(赣发改交通〔2017〕724号)文件,为组织开展好吉安市通用航空公共飞行服务工作,经市政府研究同意,吉安市特制定了《吉安市购买通用航空公共飞行服务实施方案》。
根据《方案》,从2020年起,市政府每年筹集购买通航公共飞行服务专项资金(以下简称“专项资金”)600万元,其中市本级承担210万元,各县(市、区)分别承担30万元(不含井冈山经开区、庐陵新区)。上年如有结余,在下一个年度按市、县承担比例补足600万元。通航公共飞行服务范围包括搜索救援、物资运送、伤员转运、空中指挥、灾害评估巡查、城市消防救援、医疗救护、处突任务等应急救援飞行服务,以及巡查监管、航空护林、电力作业、人工影响天气、航拍航测、短途运输、重要公务活动等非应急救援飞行服务,还有市、县级应急救援服务演练。通航公共飞行服务供应单位为江西赣翔通用航空有限公司、上海金汇通用航空股份有限公司和华夏九州通用航空有限公司,服务期限为合同签订之日起三年,即2019年11月11日至2022年11月10日。飞行服务费用按服务单价和飞行时间结算。市工信局每季度首月10日前与通航公司核对上季度飞行结算确认单,并将飞行数据统计汇总后报市财政局;市财政局复核后于每季度首月月底前将上季度通用航空公共飞行服务购买资金拨付给通航公司;若通航公共飞行服务费用超出当年专项资金筹措费用,超出部分由市财政局报告并经市政府审定同意后,由市、县(市、区)两级财政按承担比例筹集资金到市财政专户后支付。
记者还了解到,为支持通航起降点建设,市发改委根据各地直升机临时起降点建设进度和验证飞行需求,提交支付请示报告,经市政府审定后,全市直升机临时起降点建设维修和验证飞行费用可从购买通航公共飞行服务专项资金中列支,2020年最高支出不超过150万元,以后年度新增起降点,应视通航服务实际运行情况而定,新增起降点建设维修和验证飞行费用每年最高不超过5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