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17日,记者从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获悉,我市将开展“两小”(小企业、小作坊)场所安全专项检查,重点检查使用储存香精、稀释剂、甲醇、酒精、煤油、汽油、柴油等危险化学品场所。目前,相关企业已开展针对性自查自改,县级专项检查从10月下旬开始,紧接着开展市级随机抽查。
为有效防范和遏制火灾等安全生产事故发生,赣州市特别安排了这次专项检查。对于“两小”场所有以下情形的,将一律依法停产整改:生产加工区域疏散通道不足2个,或疏散通道、安全出口存在占用、堵塞、封闭等情形且当场不能整改的;违章搭建厂棚占用间距,影响消防安全及火灾扑救的;未指定专人负责安全生产工作或未制定危化品安全操作规程的,易燃易爆场所未按标准设置可燃气体报警装置,电气不防爆,设备设施未按要求进行静电接地的。对于外墙门窗设置影响逃生、灭火救援的障碍物,一律依法限期拆除。生产加工区域与储存区域未采用防火隔墙或防火门进行有效分隔的,未设置符合标准要求的危化品储存场地或危化品超量存放、禁忌物质混放混存,危化品存放场地和使用场所未张贴安全周知卡的,易燃易爆危化品存放场地和使用场所未配备符合要求的灭火器、消火栓等消防器材设施或配备的器材设施不完好的,以及员工不掌握岗位火灾危险性和消防安全“四懂三会”的,一律依法限期整改。(张勉斌记者张庆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