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些“失信被执行人”
每个月有着相对稳定的收入
过着相对轻松的生活
却还是拖着不肯还钱
有些甚至还仰仗着自己
公职人员或社会地位的身份故意拖延
针对这样的典型“失信被执行人”
赣州法院给出了答案
巨额欠款/典型失信被执行人
法院与公安联动 周末合力擒失信
2019年2月23日(周六)上午,赣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在赣州市公安局直属分局的协助查找下,冒着倾盆大雨在赣州章贡区某小区将被执行人李某某成功抓获,以拒不执行为由将李某某司法拘留15天,并依法对其住所进行了搜查。
搜查出大量的珠宝首饰银行卡以及奢侈品基本案情
申请执行人赣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银河支行与被执行人赣州睿睿园林绿化工程有限公司、江西坤和置业有限公司、李某某等人金融借款一案,江西省高级人民法院于2018年5月7日依法作出二审生效判决,确认李某某应对该判决确定的赣州睿睿园林绿化工程有限公司所欠该行的借款本金985.8615万元及其利息承担连带清偿责任。被执行人未依法履行生效文书确定的义务,遂向该行赣州中院申请强制执行。
执行过程中,该院依法向被执行人李某某等发送了执行通知书、财产报告令,但李某某并未履行报告财产的义务,而且和执行干警玩起了“躲猫猫”。为坚决维护债权人利益,承办法官将该案推送至公安局协助查找,经过努力终于锁定了李某某的下落,从而有了开头的这一幕。
龙南廖某被拘
据悉廖某系一起民间借贷纠纷纠纷案件的被执行人,被执行人廖某在龙南当地具有有较大的社会影响力。自2011年以来廖某因经营资金出现困难,申请人廖某乙累计借钱上千万帮其渡过难关,2014年后廖某以各种理由推脱还款,在当事人穷尽人情而无效的情况下,无奈将其告上法院,赣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依法作出判决,判决要求被执行人归还本息合计2200余万元,但在判决文书生效后,被执行人依然不主动履行义务,枉顾自己的声誉,漠视法律的威严。为维护当事人的合法的胜诉权益,龙南法院执行局立即采取强硬措施,多方位查找线索,追踪被执行人廖某的蛛丝马迹,最终将廖某拘留,切实保护申请执行人的权益,法律的权威得以捍卫!
欠钱不还成失信 酒店股东被拘
民营企业及其股东,在发展产业的同时,应承担相应的社会责任,遵纪守法、实守信,但兴国县某酒店股东某却规避执行。
原告廖某夫妇曾从事塑料编织袋销售,2012年开始与被告李某相识。此后,双方互相有借款往来。截至2017年4月30日,被告出具借条给原告,借条写明被告李某借到原告廖某夫妇现金2467600元,约定月息2%,每月月底前支付利息,借款期限为2017年4月30日至2018年4月30日,合计本息3059820元。双方还约定分期还款期限与金额。约定期限届满后,被告李某归还原告100000元,其余款项未在约定期限归还。2018年2月2日,该案审理过程中,经兴国县人民法院主持调解,当事人自愿达成如下协议:被告李某自愿于2018年2月4日前向原告廖某夫妇偿还借款本金2236000元整。
调解后,由于李某一致逃避执行,廖某夫妇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立案后,执行法官依法向被执行人李某发出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李某拒不申报财产,未主动履行案款。执行过程中,执行人员发现李某为兴国县某酒店有限公司股东,占有49%股份,未发现其他可执行财产及人身下落。兴国县人民法院执行人员于2019年2月23日根据申请执行人线索举报,拘传并拘留被执行人李某,拟对其在酒店的股权就行处置。
另查明,李某作为被执行人,在兴国法院有案件16件,申请执行标的为本金860万元;在章贡区人民法院涉案1件,申请执行标的为本金35万元。共计标的895万余元。
有钱开店不还债 司法拘留动真格
有固定经营场所,每日有固定营业收入却拒不履行还款义务,寻乌一失信被执行人近日被采取司法拘留措施。
被执行人温某系寻乌县某灯饰店个体户,现在和其妻子邱某一起经营该店。因温某、邱某扩大灯具、厨卫生意,2018年10月22日起,温某、邱某陆续向黄某借款55万元、向钟某借款17万元、向凌某峰借款18万元、向范某借款65万元、向凌某琼借款40万元。但因经营不善,温某、邱某无力归还借款。黄某等5人多次催促无果后,温某、邱某被诉至寻乌法院。经寻乌县人民法院判决和调解,温某、邱某须偿还黄某借款55万元及利息、偿还钟某借款17万元及利息、偿还凌某峰借款18万元及利息、偿还范某借款65万元及利息、偿还凌某琼借款40万元及利息。判决、调解生效后,温某、邱某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黄某等5人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2018年11月8日,寻乌县人民法院执行人员依法向温某、邱某送达执行通知书等法律文书,并告知其应履行的法律义务。寻乌法院立案执行时对温某、邱某的财产进行了财产调查。经查,邱某名下有一套位于寻乌县新桥西路房产及位于寻乌县长宁镇新罗大道龙湾财富广场的店面2间,温某名下有位于寻乌县长宁镇东门路的房产一套。另外还查实温某、邱某在寻乌县经营一家灯饰店,每月有4到5万元的固定营业收入。
寻乌法院立即对温某及邱某名下的房产进行采取了查封措施,限定温某、邱某于2019年2月20日前将法院执行的5件系列案履行完毕。并告知温某、邱某相关法律后果:法院不仅会对其采取司法拘留强制措施,还会对其名下房产启动拍卖程序,温某、邱某均表示会按期履行完毕。
法院限定的日期届至,温某、邱某却没有履行任何义务。据此,寻乌法院依法对温某采取司法拘留15日的强制措施。下一步,寻乌法院将启动对温某、邱某已查封房产的拍卖处置程序,切实维护申请执行人的合法权益。
公职失信被执行人
政协委员拒不履行 司法拘留促和解
近日,政协委员王某某因有财产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被龙南县人民法院强制拘留。
据悉,被执行人王某某系一起民间借贷纠纷案件的被执行人,拖欠申请人本息合计37.72万元,因其未按生效民事调解书所确定的法律义务履行,申请人向龙南县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该案立案后,龙南县人民法院多次组织双方到法院调解,双方均未达成执行和解协议,且被执行人分文未付。近日,龙南县人民法院依法拘传被执行人王某某到庭,双方仍无法达成一致意见,龙南县人民法院依法对被执行人王某某采取司法拘留强制措施,在采取拘留过程中,被执行人王某某表明自己系龙南县政协委员的身份,龙南县人民法院按规定向龙南县政协通报备案后,依法对王某某采取了司法拘留。被拘留后被执行人意识到自己的错误,第二天通过家属筹款2万元归还了申请人,并取得了申请人的谅解。申请人向龙南县人民法院申请提前解除对王某某的司法拘留。龙南县人民法院依法对被执行人提前解除司法拘留后,经双方再次协商,双方同意通过拍卖王某某位于龙南县邮政大楼家属房归还案款,并议定一拍评估价为45万元。
拒不履行裁判义务 供电所所长被拘
被执行人姓名:刘某,系瑞金市九堡镇供电所所长。被执行人刘某在瑞金市人民法院有两件未结案件,未结金额为25万元。经调查,被执行人刘某卖出了一套房产,价值一百多万,到账50万,本可以结清未结两件案件,但是刘某却拒不履行法律义务。瑞金市人民法院已于2019年2月25日对其采取拘留措施。
兴国县人民法院
集中宣布拘留一批公职人员及典型失信被执行人
(执行法官宣读拘留决定书)
(拘留决定书)
(送拘)
2月26日晚,兴国县人民法院集中宣布拘留一批公职人员及典型失信被执行人。共拘传被执行人9人,其中公职人员8人;司法拘留被执行人8人,其中公职人员7人、私营老板1人。
1、卜某,系兴国县江背镇人民政府干部。江西兴国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申请执行卜谋等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申请执行标的66.05万元。
2、钟某,系兴国县埠头中心小学教师。涉及未执结案件4件,申请执行标的为30万元。
3、钟某,系兴国县果茶局副局长,正科级干部。涉及未执结案件2件,申请执行标的本金27万元。
4、肖某,系兴国县社富乡人民政府计育办主任。涉案2件,申请执行标的为本金14.5万元。
5、黄某,系兴国县社富乡人民政府干部。涉及未执结案件7件,申请执行标的本金20.93万元。
6、刘某,系兴国县社富乡人民政府职工。涉及未执结案件4件,申请执行标的本金15.2万元。
7、刘某,系中国农业发展银行兴国支行职工,涉及未执结案件5件,申请执行标的本金128万元
8、温某,系兴国县社富乡人民政府干部。涉及未执结案件4件,申请执行标的本金10万元。因患有疾病,拘留所拒收,故只拘传、未拘留。
9、肖某,系兴国风尚家具城老板。付某申请执行肖某、陈某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申请执行标的5.12万元。
召开誓师大会后,截至目前
执行110出警2173人次
拘传283人
拘留84人
执结案件数695件
执结到位金额约7326万元
统计时间:2月16日-2月26日
人无信不立,事无信不成,业无信不兴
而有些被执行人竟然置法律法规于不顾
成为破坏法治、蔑视法律的失信被执行人
必将受到法律的严惩
尤其对公职失信被执行人,社会关注度非常高
在此劝这些公职失信被执行人不要有侥幸心理
执行没有“铁帽子王”
不要丢自己的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