讯 据相关消息,赣州将以更高的标准、更强的力度、更硬的措施,全面开展打击整治非法社会组织专项行动,努力形成打击整治非法社会组织“赣州经验”,营造赣州社会组织风清气正的法制环境。
非法社会组织是指未经民政部门登记,擅自以社会组织名义开展活动的组织,以及被撤销登记或吊销登记证书后继续以社会组织名义活动的组织,还包括筹备期间开展活动的组织。近年来,受利益驱动,一些非法社会组织不断变换手法,以假乱真、招摇撞骗,一些地方非法社会组织又有所滋长。
对此,赣州进一步打击整治非法社会组织,将重点聚焦以下9类非法社会组织,重拳出击“打露头”。分别是利用国家战略名义,在经济、文化、慈善等领域活动的非法社会组织;冠以“中国”“中华”“国家”“江西”“赣鄱”“赣州”“赣南”等字样,或打着国家和省市机关、事业单位的下属机构等名义,进行骗钱敛财等活动的非法社会组织;与合法登记的社会组织勾连开展活动、鱼目混珠的非法社会组织;借庆祝中国共产党建党100周年活动,开展评选评奖活动的非法社会组织;开展伪健康类、伪国学类和神秘主义类活动,以及假借宗教旗号活动的非法社会组织;打着赣州红色革命摇篮旗号,以及利用赣州绿色生态、文化旅游、矿产资源等特色名片,进行活动的非法社会组织;非法冠以全国性社会组织“赣州分会”“赣州专委会”“赣州办事处”“赣州联络站”等称号,进行活动的非法社会组织;以研究宗族姓氏文化为名开展活动的非法社会组织;以开展公益慈善为名进行活动的非法社会组织。
为确保专项行动取得实效,将严格落实“六不得一提高”规定:企事业单位和社会组织不得与非法社会组织有任何勾连或合作;党员干部不得参与非法社会组织活动;新闻媒体不得宣传报道非法社会组织活动;各类公共服务设施和场所不得为非法社会组织提供活动便利;互联网企业不得为非法社会组织提供任何线上活动便利;金融机构不得为非法社会组织活动提供便利。同时,提高非法社会组织的违法成本。
在此次专项行动中,赣州将强化宣传引导,加强对打击整治非法社会组织政策解读,积极宣传打击整治非法社会组织工作的重要意义,营造浓厚氛围。深入揭批非法社会组织的伎俩及危害,建立非法社会组织活动监测预警发现机制,持续加大非法社会组织典型案例曝光力度。广泛发动群众举报非法社会组织,形成全民知晓、全民动员、全民参与的工作局面。
同时,赣州将以此次专项行动为契机,持续优化社会组织政策环境,在就业、人才、薪酬、税收、金融等方面,落实好社会组织各项优惠政策,用好政策扶持工具,引导社会组织在巩固拓展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成果中履行社会责任,展现更大作为。同时将推动以联合执法检查、执法信息通报、案件调查配合、法律责任追究为重点的社会组织联合执法机制和监管机制建设,健全纵横结合、全市贯通、精准规范的打击整治非法社会组织长效机制,确保此项工作取得实效。(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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