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严明工作纪律,推动森林防火工作责任落实,近日,大余县纪委监委通报了一起森林防火工作不力问题。
经查,在县委、县政府三令五申强调森林防火的情况下,青龙镇党委、政府贯彻落实禁火令不力、森林防火宣传不深入、日常巡查检查不严密,导致青龙村一村民在2月22日上午10点多仍在野外烧田坎草,并引发森林火情,过火面积达20余亩,造成了不良影响。根据相关规定,对青龙镇党委、政府进行全县通报批评,对青龙镇政府干部叶茂、青龙村党支部书记刘正龙分别予以诫勉谈话,并责成该镇党委书记连邦富、镇长陈云勤分别向县委、县政府作出书面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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