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9日,由石城县水利局水政监察大队大队长王桂芳带队,会同局地电管理站站长何福平,到屏山镇红石背电站现场向电站业主下达责令停止违法发电行为通知书。
通知书对电站业主不顾群众农田灌溉用水,执意拦蓄红石河水发电的违法行为进行了事实认定:红石背电站业主,只考虑个人已得,不考虑大多数群众利益,不听劝阻,执意拦河蓄水发电,其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第二十一条、第二十六条、第二十八条之规定。同时要求,红石背电站工作人员,立即关闭发电机组,打开拦蓄闸门,保证农田灌溉水源。为此,水政监察大队执法人员依法对发电厂房进行了暂时封存。
据悉,因近期连续干旱天气,石城县特别是屏山镇部分村组出现不同程度旱情。其中,长溪村、河东村大量农田目前急需灌溉,灌溉水源主要来自红石背河,但群众反映位于农田上游的红石背电站长时间拦蓄发电,导致周边农田无法进行正常灌溉,经镇、村主要领导多次协商,但电站方拒不配合,执意拦蓄河水发电,导致周边大量农田严重受旱。
接到群众投诉后,县水利局党组书记、局长温萍水高度重视,立即指派相关人员,对此事作出及时处理。
温萍水表示,为维护大多数群众利益,县水利局将积极发挥行业监管职能,加大对全县有灌溉用水电站的监管力度,严格按照“先生活、后生产,先灌溉、后发电”原则,保障水资源的合理使用。(石城县水利局图文 谢小诠 黄洪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