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国家统计局赣州调查队住户调查数据显示,2019年,赣州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34826元,增长8.3%,增幅位居全省第二;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1941元,增长10.8%,增幅位居全省第一。
赣州城乡居民收入增幅超过全省、全国平均水平,均位居全省前列。2019年,赣州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幅位居全省第二,比全省、全国平均水平分别高0.2和0.4个百分点,人均收入水平达到全国平均水平的82.2%,比上年同期提升0.3个百分点;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幅位居全省第一,比全省、全国平均水平分别高1.6个百分点和1.2个百分点。
城乡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四大项保持全面增长态势,城乡居民收入结构更趋优化,增收的动力进一步增强。从城镇看,人均工资性收入21952元,增长7.9%,对可支配收入增长的贡献率为60.1%;人均经营净收入3586元,增长9.2%;人均财产净收入3107元,增长8.8%;人均转移净收入6182元,增长8.9%。从农村看,人均工资性收入5247元,增长10.3%,对可支配收入增长的贡献率为42.4%;人均经营净收入4624元,增长10.2%;人均财产净收入125元,增长11.9%;人均转移净收入1945元,增长13.1%。
同时,赣州农村居民收入增长连续7年快于城镇居民,城乡居民收入差距持续缩小。2019年,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长快于城镇居民2.5个百分点;城乡居民收入比为2.92,比上年缩小0.06。(卢婷记者刘荷英)
来源:赣南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