赣州讯 通讯员黄文敏、谢小诠报道:为加强石城县境内水库及周边地区生态环境的保护,有效防止水资源污染,促进水生态文明建设和水库水环境安全。按照省、市水利主管部门的统一部署,结合石城县2018年“清河行动”的相关要求,石城县水利局、县河长办联合全县11个乡(镇)在全县范围内开展为期一个月的水库水环境现场大排查。重点对水库使用饲料、有机肥、生物复合肥、畜禽粪便进行养殖问题进行专项整治,旨在以“整治水库水环境、遏制水库养殖水污染、保护水库水环境安全”为目标,实现全县所有水库全面实行“人放天养”的生态养鱼,确保县域内水库水质全面达到《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功能Ⅱ类以上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