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石城县县管河道采砂规划》(以下简称《采砂规划》),经石城县人民政府批复后已正式实施,《采砂规划》的实施,为石城县河道采砂提供了法律依据,通过依法管理,使河道采砂更加合理、有序,以达到保障河势稳定、防洪安全、河道沿线安全为目的,以及维护沿河两岸群众生产、生活河水生态与水环境保护及持续发展有着十分重要意义。
据悉,赣州市水利电力勘测设计研究院,受石城县水利局委托,于今年4月初开始,历时2个月,对石城县县管河道规划河段砂石资源进行勘查、测量工作,并经征询县自然资源局、县生态环境局、县林业局、县农业农村局等相关部门和乡镇意见后,完成《采砂规划》编制工作。县水利局于5月31日主持召开了《采砂规划》评审会,经报县政府常务会审议通过。
本次采砂规划共区划2个可采区、7个作业区,年控制采砂量为18.7万立方米,控制采砂、船(机具)数量7只。
《采砂规划》编制主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河道管理条例》,《采砂规划》符合《江西省河道管理条例》(2017)和水利部《河道采砂规划编制规程》(SL423-2008)要求。
《采砂规划》明确了规划原则与任务、年度采砂总量控制及分配规划等,科学划定了禁采、可采、保留区规划,并对采砂影响做出了可行性分析。
《采砂规划》同时强调,河道采砂管理是一项长期而艰巨的工作,只有建立健全采砂管理的法律法规,加大对非法采砂的打击力度,加强执法能力建设,才能保障河道采砂合法、有序的进行。(石城县水利局 谢小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