赣州讯 记者郭家凌报道:9月14日,赣州头条记者获悉,近日,兴国县进一步加大典型案例通报曝光力度,通报了3起扶贫领域问责典型案例,具体如下:
兴国江背镇党委政法委员谢根平精准扶贫工作不实、对象识别不准问题。经查,2016年8月,江背镇江背村委会干部李某未严格按照“七步法”程序要求,将其岳父邓某确定为2016年新增精准扶贫对象。作为驻村领导,谢根平未按照职责分工严格把关、认真审核,造成精准扶贫对象识别不准,导致2017年1月,国家精准扶贫第三方评估组在对江背镇评估时发现邓某存在精准识别不准的问题,给我县的精准扶贫工作造成了不良影响,对此,谢根平负有主要领导责任。2017年5月,经县纪委常委会议研究,并报县委批准,给予谢根平同志党内警告处分。
兴国均村乡党委政法委员张炎泽精准扶贫工作不实、对象识别不准问题。经查,2016年8月,均村乡三坑村党支部书记邱某未严格按照“七步法”程序要求,将其亲家罗某及村干部曾某的妹夫李某确定为2016年新增精准扶贫对象。作为驻村领导,张炎泽未按照职责分工严格把关、认真审核,造成精准扶贫对象识别不准,导致2017年1月,国家精准扶贫第三方评估组在对均村乡评估时发现罗某、李某存在精准识别不准的问题,给我县的精准扶贫工作造成了不良影响,对此,张炎泽负有主要领导责任。2017年5月,经县纪委常委会议研究,并报县委批准,给予张炎泽同志党内警告处分。
兴国良村镇红星村违规套取“一事一议”财政奖补资金等问题。经查,2012年至2015年,良村镇红星村委会套取“一事一议”财政奖补资金,用于支付村委会办公楼工程欠款;红星村实施马脑潭安置点建设工程,以理事会的名义收取11户农户建房土地费,未入村财务账,用于支付该安置点建设资金、招待费等支出。对此,良村镇红星村党支部书记潘章任和村委会主任钟俊浩负有主要责任。2017年8月,经良村镇党委会议决定,分别给予潘章任、钟俊浩党内警告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