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赣州市先后三次遭受较大的洪涝灾害,给受灾群众生命财产造成重大损失。7月24日,记者获悉,市民政局已启动了因灾致贫返贫群众调查及做好灾区困难群众基本生活救助工作。
为切实帮助困难群众尽快渡过难关,赣州市组织开展灾后新增贫困群众的调查摸底统计工作,全面摸清因灾致贫返贫群众的家庭情况、救助需求等。在此基础上,对因灾致贫返贫群众进行分类施救,即对因灾导致暂时生活困难的群众,按照“先行救助”有关政策规定及时给予临时救助,对受灾财产损失、人员伤亡等情况严重的,要适当提高救助标准,或者给予特别救助;对受灾的特困群众和低保户要通过增发保障金或实施临时救助,保障其基本生活;对符合低保条件的因灾致贫返贫群众全部纳入最低生活保障范围,充分发挥好社会救助兜底保障职能作用。
在特困供养对象和设施的管理方面,赣州市明确各县(市、区)民政局要组成工作组对辖区内所有特困供养设施进行灾后巡查,重点排查房屋安全、墙基安全、砌坡安全等,全面消除各类安全隐患。对受灾严重的特困供养设施要立即维修加固或将供养对象转移至其他安全机构,同时切实做好受灾特困供养机构卫生防疫、食品饮水供应和用水用电安全工作,确保集中供养对象基本生活保障和生命财产安全。要组织县、乡两级民政干部对辖区内所有受灾的分散供养特困对象进行走访慰问,并采取发放慰问金、实施慈善救助、组织党员干部或志愿者结对帮扶等多种形式,切实帮助分散供养特困对象摆脱困境。
此外,赣州市还积极组织慈善和社会力量参与灾后重建,包括引导组织各类公益慈善组织开展救灾募捐,筹集善款善物支持灾后重建;引导组织各类社会组织通过捐款捐物、对口支援、项目认领等方式参与灾后重建;组织社会工作服务机构和社工、志愿者深入灾区一线,发挥专业力量和志愿精神,为灾区群众开展心理疏导、能力提升、社会融入等帮扶活动,增强灾区群众战胜困难的信心。(曾丽 朱琪 记者陈少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