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落实《宜春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提高火灾防控效能遏制小火亡人事故的通知》精神,推进宜丰县应急救援工作又快又好发展,增强灭火救援力量,提高全县扑救初期火灾和应急救援的能力和水平。近日,宜丰县政府办组织消防、城建等相关部门负责人深入辖区乡镇(场)和工业园就乡镇(场)组建专职消防队和工业园区小型消防站建设工作进行了督查。
在督查中,督查组人员按照县政府办公室下发的《关于组建乡镇(场)专职消防队和工业园区小型消防站的通知》(宜府办字[2018]22号)文件要求,逐一查看了各乡镇(场)、工业园的队站建设情况。按照政府文件要求,各乡镇(场)应结合实际情况,配合小型消防车一辆(可由洒水车改装)、直径65水带不少于6盘、水枪不少于2把等常规灭火器材及个人防护装备不少于3套。
通过督查,督查组不仅掌握了各乡镇的消防队站的建设情况,还及时为各地队站建设中遇到的问题提出了解决方案,进一步推进了辖区乡镇(场)专职消防队和工业园区小型消防站的建设。下一步,县政府将安排专人严格按照《乡镇消防队标准》负责督促各乡镇完善消防队站建设工作,努力推进全县消防工作再上台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