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由抚州金溪县人民检察院、抚州金溪县教育体育局联合开展的“阳光法治行动”授书仪式在抚州金溪二中举行。副县长吴薇、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潘前进出席授书仪式并为家长代表、教师代表、学生代表授书。
潘前进表示,加强中小学生的法治教育,是功在当代、利在千秋的伟大事业,县人民检察院高度重视中小学生法治教育工作,为中小学生开展了各项法治宣传活动,同时就儿童、青少年、家长、教师四类不同群体精心编制了相应的法治宣传手册,希望广大青少年通过阅读宣传册,能够提高自我防护的水平,增强法律意识。
吴薇强调,帮助青少年树立法治观念,增强自律自护能力,扣好人生的“第一粒扣子”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只有做到知法、学法,才能真正做到懂法、守法,学会用法律武器保护自己,增强自我保护的意识和能力,增强社会责任感。今天的授书仪式不仅营造了保护未成年人的浓厚氛围,更对平安校园的建设起到重要推动作用。
授书仪式结束后,检察干警以“检爱同行、法治未来”为主题,为学生们上了一堂生动的法治课,结合在办案中校园欺凌案例讲述校园欺凌的危害性及如何防范校园欺凌,进一步引导未成年学生强化自律意识和自我保护意识。(文/图 龚志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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