抚州讯 通讯员进 海、黄启明、记者邹 宽报道:9月28日上午11时许,金溪县公安局合市派出所接到住于该镇车门村的某烟花爆竹厂老板叶某的报警,反映自己的爆竹厂被家住该村民周某敲诈勒索1400元。
接警后,民警迅速出警,将周某带至派出所接受调查。以调查得知,周某在向金溪县安检局举报该爆竹厂违规存储烟花爆竹后,于上午10时向爆竹厂老板叶某敲诈勒索1400元人民币。起初周某对于敲诈勒索事实表示否认,并误认为举报爆竹厂违规存储烟花爆竹而索要钱财的行为是正当的。但根本没想到自己的行为居然会触犯法律,构成敲诈勒索的违法行为。
经民警教育,周某认识到了自己的违法行为。目前,周某于当日被金溪县公安局以敲诈勒索行政拘留10日的行政处罚。